烟台港铁路公司现拟对18台报废设备(见附件1)进行公开竞卖,现公告如下:
1.参加竞标人员须自行对该设备现状进行了解。
2. 拟处理报废设备按照1个标的物进行竞卖,竞买人必须按标的物购买。
3. 由竞买人一次性购买并承担运输费用。
4.参加竞买人员报名截止期限为 2018年10月19日17:00
5.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
报名联系人:胡英杰
联系电话: 0535-6743230
竞卖意向书
卖方:烟台港铁路公司
买方:
卖方拟将18台报废设备为1个标的物以竞标方式处理,为保证竞标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特与买方签订意向书如下:
第一条 竞卖标的
本次拟处理的18台报废设备为1个标的物(详见附件1)。
第二条 买方条件
1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;
2、竞买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,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原件;
3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;
4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;
5、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;
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7、以上资格条件以评审小组最终认定为准。
第三条 投标
1、买方在提交书面竞标文件之前,需充分了解所购报废设备现状。
2、报名截止时间:2018年10月19日17:00。
3、买方应采取书面报价且相互之间不得串通,书面报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并同时注明报价日期,大写有效。书面报价应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。(设备竞买报价书见附件2)。
4、买方报名参加竞标的同时,交纳竞标保证金(数额见附件1)。
第四条 开标
1、卖方将组建比价小组负责本次竞价出售评标工作,比价小组将按照公布的次序对各投标人的书面报价公开开标,各书面报价的最高价者中标。如最高价报价相同,最高价相同买方重新以高于原报价再次报价。
第五条 定标
1、中标人确定后,卖方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,由中标人签字确认,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。
2、中标人应在中标之日起3日内与卖方签订合同,否则视为放弃,同时其竞标保证金归卖方所有,本次竞卖无效。
3、竞标保证金可抵顶所购设备款。在卖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,卖方将全额退回未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(不含利息)。
4、中标人与卖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结清款项,卖方收到全部设备款项后设备产权和安全管理责任归买方。如中标人未在5日内付清款项,该买卖合同自行终止,卖方有权重新将该设备竞卖,并向买方追偿违约金,金额为中标价格的50%。
5、中标人保证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所购设备运离卖方,否则按每天人民币100元收取保管费用。
第六条 本规则正本一式三份,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生效。
卖方: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 买方:
委托代理人: 委托代理人:
日期: 日期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