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台港西港区104号泊位增加苯乙烯货种工程
初次公示
一、建设项目情况简述
拟建工程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季家东北部海域,烟台港西港区内,根据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9年第29号令,拟建工程不属于鼓励类、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,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。
“烟台港西港区104号泊位增加苯乙烯货种工程”建设内容为在现有104泊位上增设苯乙烯装卸点1个及配套的供电、仪表等辅助生产设施,新建104泊位至万华工业园管道两条,即DN350装船主管1条、DN200循环管1条。
二、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
1.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
2.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
概述、总则、工程分析、环境现状质量调查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、环境风险评价、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、总量控制、环境经济损益分析、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、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、评价结论与建议。
三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拟建工程周围村庄常驻居民,学校教职工、医院员工、烟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、所在地政府工作人员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。
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:
1.当前本地环境现状;
2.当前本地的主要环境问题;
3.工程建成后带来的最主要环境影响;
4.工程所采取环保措施的可行性;
5.对项目选址的认可;
6.对本工程的建设持何种态度;
7.对本项目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。
四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
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、邮政信件、电话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陈述对“烟台港西港区104号泊位增加苯乙烯货种工程”的意见。
五、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
本项目公众意见表随本次公示一并发布,可下载。
六、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 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 朱经理
联系电话: 0535-6506281
地 址: 烟台经济开发区大季家东北烟台港西港区内
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: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 侯工
联系电话: 0531-66570567
地 址: 济南市历山路50号
七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本次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
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
2021年9月29日
烟台港西港区104号泊位增加苯乙烯货种工程初次公示-公众意见表.docx